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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区居民购物难,小店主为生计愁 2006-8-11 18:28:57
  来源:新浪网www.sina.com.cn

“我这个店现在完全是惨淡经营,  
有时候一天的流水还不到500元。”8月2日,望京国际商业中心内的一家服装店老板无奈地说。曾经在年初高调表示要“一网打尽”望京地区高端消费者的望京国际商业中心,在迟到2个月后虽然终于低调开张,但超过一半的营业面积仍大门紧锁,规划时宣称“全面韩国本土招商”的“槿花城”胎死腹中的现实,令人对其未来前景难以看好。望京国际商业中心只是京城社区商业发展中的一个缩影。7月底举行的回龙观商业发展论坛传出的信息说,回龙观、天通苑、亦庄、世纪城和望京等新兴社区的居民,对于目前小区的商业配套普遍不满。多个新兴大型社区的商业配套持续低迷,商铺空置率高企,大型商业设施或是极度缺乏、或是经营不力,种种经营困局使得新兴社区商业陷入了消费者不满意、经营者不赚钱的尴尬局面。  

小店当家消费者宁愿长征  

  “当初开店是看中这里居民区蕴涵的大量客流,可到现在连成本都没有收回。”8月4日,回龙观一家便利店老板李先生表示,已经打算把经营一年多的商店转租。就在李先生的店铺旁边,两家店面门上都贴着大大的“招租”字样。据介绍,这两家店面还从来没有租出去过,这样的情况在回龙观整个社区之内并不鲜见,有相当多的商铺至今没有商户入驻。  

  与商户黯然转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店面一个赛一个小,商品质量也满足不了我的需要。”家住回龙观的崔女士表示,她平时买东西一定会到西单去,小区里的服装店一次都没有进过。在回龙观商业发展论坛上专家称,作为北京市乃至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居住区,目前回龙观居住人口已近20万人,消费力已经形成,而与之相匹配的商业氛围却迟迟未能出现。整个回龙观文化居住区缺乏影剧院、书店、图书馆等文化娱乐设施。调查显示,只有4成的回龙观居民对该地的商业设施满意。  

  小门脸消费者“不待见”,而综合商场、超市大卖场等大型商业设施又严重缺乏的现象,并不仅仅限于回龙观一个新兴社区,与回龙观情况大体相同的还有天通苑。  

  家住天通苑的张女士表示,尽管西单购物中心天通苑分店的建成弥补了些许遗憾,但由于天通苑面积较大,仅一家商场还是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记者从张女士家所在的天通苑三区步行到西单购物中心,用了将近40分钟的时间,就社区商业应以方便快捷为主的特色而言,这样如同“长征”般的购物显然难以让没有车的消费者心仪。  

  而位于五环外东南部区域的亦庄开发区,无疑更是大型商业配套设施的“沙漠”地带。8月5日,记者在亦庄金地格林小镇附近看到,除了一家美廉美超市和面积更小一些的华润超市可以勉强算作中型商业设施之外,美发店、杂货店等其他大部分商业配套均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小型便利店业态。据介绍,尽管5年前相关部门就表示要在亦庄地区建设北京最大的SHOPPING MALL,但时至今日该SHOPPING MALL早已音讯全无。  

  “你去的地方还算作亦庄的中心区,商业设施已经很不错了!”在亦庄同仁医院附近一家公司工作的孟先生表示,在他所处的地泽路一带,即便是小型便利店、餐馆这样的基本生活配套都是难觅踪迹,商业设施近乎空白。“每次购物都不得不坐上2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新世界或是西单”,这种“长途跋涉”式购物是目前最令他感到头疼的事。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 2006-8-11 18:22:03
  来源:新浪网www.sina.com.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1]196号)中提出的“各地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环境问题”和“运用激励机制,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国城市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环境管理优秀、生活安静舒适的居住小区典范,以此进一步推动城市的环境噪声管理。现将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充分重视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把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加强宣传,使得创建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使“安静居住小区”真正成为居住区的典范。要严格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创建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照我局制定《安静居住小区指标(试行)》或地方环保部门制定的实施要求进行自查,各项指标完全符合要求的可以向所在地城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城市环保部门根据申请,按照要求,对全部指标合格的,确定为“安静居住小区”。城市环保局可通过媒体公布或授牌等形式命名;或可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环保局通过媒体公布或授牌等形式命名。

  对命名的“安静居住小区”,命名单位应定期进行复查,并进行抽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命名。

  三、“安静居住小区指标(试行)”是一个原则性的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评分标准,使之更加符合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


附件:


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试行)


一、基本条件

1、在已经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

2、小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噪声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即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

3、小区面积、建筑面积、居民户数等应具有一定的规模。

二、管理技术指标

1、小区设立专人负责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并维持安静环境。

2、变、配电设施应与居民楼分离设置,楼内其它公用设施(电梯、水泵等)采取低噪声或减震减噪措施,不对居民休息产生不利影响。

3、产生噪声的各类服务业(饮食、娱乐)噪声污染源排放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  

4、小区居民装修工程需审批,并控制作业时间,没有扰民装修。

5、居民在室内播放音乐和演奏乐器适当控制音量。

6、小区各类群众体育娱乐活动不影响邻里居民,适当控制音乐播放音量。小区内禁止设置高音喇叭。

7、小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禁止农用运输车进入小区;夜间摩托车进出小区应熄火推行;有专用停车场或规范的停车位;机动车防盗装置不应扰民。

8、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有措施防止饲养宠物产生噪声。

三、其它指标

小区内绿化率、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应符合建设部门的优良小区标准。

四、保证措施和居民满意度

  安静居住小区应建章立制,公示小区居民,共同遵守。公布热线电话,接受居民监督和投诉,对产生影响他人的噪声污染现象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居民对小区环境质量满意率不低于95%,噪声扰民投诉能依法解决,结案率为100%。

警惕小区活动器械隐患 2006-8-11 18:18:23
  来源:新浪网www.sina.com.cn
 春天,被寒冷冬季困在家里的宝宝解放了,最常见的就是在小区里玩耍。

       在小区里玩耍也要注意安全,小区内的各种健身器械、休闲设施毕竟不同于儿童专用游乐场的设施,不一定全都适合小朋友玩。

       秋千

       玩秋千发生意外最关键的部位是链条或绳索,除了被秋千链条或绳索勒住脖子的不幸事故外,也曾有被金属链条夹伤的事件发生。这与秋千链条的设计、与旁边物体的安全距离、宝宝本身的使用方式都有关系。

       预防和应对:在宝宝玩秋千之前,爸爸妈妈应首先检查一下秋千的链条或绳索是否牢靠,链条或绳索是否有缺陷,秋千椅上是否有钉子之类的硬物等等。在宝宝荡秋千之时,爸爸妈妈千万不要走开,以免秋千链条或绳索缠绕宝宝,或者宝宝从秋千上摔下来。

       跷跷板

       所有类似跷跷板、摇椅的平衡设备,对于年幼的宝宝都可能是一件比较危险的玩具,因为坐在跷跷板一端的宝宝,往往会出乎意料地从跷跷板上跑开,而导致另一端的宝宝猝不及防,从器械上翻落。

       预防和应对:在宝宝坐跷跷板之前,一定要叮嘱宝宝抓住扶手,爸爸妈妈也最好站在旁边,随时可以抓住跷跷板,保证安全。对于宝宝来说,最理想的是那种类似跷跷板、却只能一个人坐在上面进行摇动的活动器材,如摇马、摇椅等,宝宝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使它摇摆起来。

       滑梯

       现在的滑梯,很多都是具有多项功能的,可以帮助宝宝练习攀爬等多种运动能力。正因为功能多,其危险程度也高。小朋友之间的挤压、抢夺都有可能导致宝宝从高处掉下。

       预防和应对:在宝宝玩之前,爸爸妈妈首先要仔细检查一遍,亲自动手去摸摸、碰碰,看看设备是否稳固,有无危险。其次也要清楚地了解宝宝自己本身是不是有能力使用这个设施。不到3岁的宝宝手部肌肉力量不足,勉强玩攀爬架很有可能造成危险。当宝宝在溜滑梯时,爸爸妈妈最好在旁边看着,不要离开太远。

       单双杠

       小区里的单双杠器械通常都是一些老人的健身设施。但很多宝宝好奇心重,也想上去拉一拉。宝宝的力气很有限,常常拉不到一分钟就吃不消了。万一旁边没人看护,就有掉下来的危险。

       预防和应对:单双杠对锻炼宝宝的臂力有一定的帮助,但是爸爸妈妈一定不能走开,最好先检查一下周围有没有一些硬物或者铁钉之类的东西。在宝宝做这些运动时,家长手不能离开宝宝,并控制他的运动量,以免他被拉伤。

       沙坑

       沙坑的危险常常被爸爸妈妈们忽视,其实沙坑并不是最安全的地方。一些沙坑里常常被调皮的小朋友埋了些硬物―――铁丝啊、树枝啊等等,会损伤宝宝的脚板。一些飞扬的沙子还会飞到宝宝的眼睛里,对宝宝的眼睛是很大的损害。

       预防和应对:带宝宝去沙坑玩耍时,要注意沙坑里是否有一些异常的地方,是否埋有一些异物。随身带一些干净的纸巾,最好是湿纸巾,随时给宝宝擦擦双手,以免把沙子揉到眼睛里。还要告诉宝宝不能乱抛沙子,看见其他小朋友在抛沙子,也要立即制止。

       小区里的各种环境爸爸妈妈们有没有先了解过?宝宝常玩的游乐器材是不是按时维修?是否适合自己的孩子?……带宝宝到小区玩活动器械时,很多细都节都需要应注意。

为群众安居乐业而努力 2006-8-11 18:09:54
  来源:新浪网www.sina.com.cn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三明市在发展和建设城市现代化、农村集镇化方面做出了不少“好文章”,创出了一批“力作”,使三明这个年轻城市的“骨架”不断健全和壮大。但在城市里的“细胞”(即分布在市区内的各个小区)建设上,却显得很不足,可谓明显滞后。经过一年来的调查和实践,我感到,在城市小区的创建活动中,有这么五个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重视,来一个认真的分析,从而形成正确的认识,促进城市山区的建设。
  一、在创建思路上解放不够。“万事开头难”,只有开拓思路,解放思想,才能迈好小区创建活动的第一步。由于历史的、地理的以及社会的某些原因,一些小区的领导群众缺乏主体意识,参与积极性不高,创建办法不多,造成小区创建力量势单力薄,大大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在小区规划上先天不足。老的小区和新开发的小区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从市区来看,居民的修闲场所(含绿地、花园、小景)和文化活动场所紧缺,满足不了居民生活和活动的需求;自行车、机动车停放点没有或者很少,从连成片区的整体环境看,没有小区市场,造成乱设摊点、道路狭小、车流、物流、人流难以疏导;绿化、灯光、公厕、下水道、垃圾收集房不配套,影响小区的绿化、美化、净化。
  三、在主体机制上不够健全完善。虽然有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但条与块的各自职能是什么?应承担哪些责任?没有明确的职责,没有法定的衡量尺度,造成了互相推托,互不卖帐。有实力的条条部门没有实际职责,有交办任务的属地街居组织又没有实力和实权,心有余而力不足,使创建主体机制极不健全。
  四、在小区管理上难度加大。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小区里的矛盾日益复杂和明显,给小区创建造成了不少困难,突出的问题是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流动人口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给小区的治安管理,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同时,一些职工下岗、待岗,牵制了小区创建职能干部的不少精力,少数下岗职工为谋求生计,违章搭建,席地设摊,也影响了小区的环境。
  五、在经费筹措上收入不足。小区创建职能机构大部分没有实体,收入微薄,而靠共建经费又很有限。而目前小区的硬件设施建设基本上都是一些配套工程,投入大,即使在这些设施建成后,还要有经费投入到管理和善后巩固中。因此,小区创建经费缺乏成了小区硬件建设的最大牵制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以求得问题的解决。
  第一,夯实安全基础,保障片区安宁,实施“民安工程”。安全是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社会安宁作保障,文明建设就无从谈起。小区创建应该把“抓安全、保安宁,使片区居民都有一个安全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综治措施上以控、防为主,在治安联动上,以提高防范和出击能力为主。针对各小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1.对居民住宅集中的小区,以封闭式管理为主,建立安全防范设施,统一实行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对外人进入片区实行登记,经与住户联系后方可进入。
  2.对半开放小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实行日夜巡逻。开展“一家有事,大家相帮,互通信息,互相支援”的共建活动,提高整体治安防范能力。
  3.对住户类型多样,地形复杂,人流量大的开放式小区,在管理上以人防为主,组织巡逻队和联防队,实行集中统一的昼夜巡逻守护。同时划分联防小区,将白天在家的居民、老人组织起来,轮流值勤、守望、巡逻,保证住户安全。广泛建立“一长两员制”(楼长、安全员、卫生员),小区警务制,治安形势分析制,治安管理评比奖罚制等,形成联防联治网络。
  第二,重视家庭建设,培育文明市民,实施“民教工程”。小区里的每个家庭乃至家庭每个成员是整个社会的“细胞”,要十分注重抓好这一  “细胞工程”,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要认真办好文明市民学校,办好宣传栏、阅报栏、光荣栏和文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书香工程”  、“特色家庭建设”,引导居民多读书,读好书,用好书,系统地开展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文明生活常识,寓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于学习活动中。在小区创建中,要广泛建立和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对居民中的社会行为进行道德评议,对不讲道德的人和事进行劝导和督促,帮助社会道德感不强的人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和促进小区居民自觉地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不文明改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提高文明素质。
  第三,创建优美环境,建设生活乐园,实施“民福工程”。要让各小区的居民有一个优美舒适、方便称心的生活乐园。按照小区环境要发挥“  享受功能”、“发展功能”和“陶冶功能”的要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解决好小区内的社会公益配套设施,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民政部门、街道办、各小区点要合力建好社区服务网络,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片区。在园林绿化上,实现“黄土不见天,处处有花木,四季有花香,满眼绿葱茏”的园林式格局。另外,还要建好卫生设施,停车棚,照明路灯,饮水、水下管道网,公厕等,让居民得到实惠,享受温馨。
  第四,坚持服务群众,活跃小区文化,实施“民乐工程”。服务群众,造福于民,正是我们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的宗旨所在。在小区的服务上,要健全完善“小市场,小饮食店,小医疗所,小理发店,小邮电所,小储蓄所”等“六小”服务项目。开展小区服务志愿者行动,采用无偿服务的“义务奉献日”和有偿服务的收取成本费相结合的做法,为小区重病号、烈军属、残疾人、老人和下岗特困职工送上温暖,给予关心和帮助,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氛围。要丰富小区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健全完善和发挥好中、老年人以及青少年的文体活动阵地,定期举行健康有益的各类文体活动,做到少有所玩,中有所赛,老有所乐,使人们既可受到情操的陶冶,又可得到身心的愉悦。
  (作者单位:三明市委文明委)

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2006-8-11 16:19:21
  来源:本站社区注册网友提供
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举办少年儿童书画展的通知 2006-4-8 3:50:27
  为了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进一步推进我社区的少儿美术书法艺术展,我社区于2006年
4月底举办少儿美术书法艺术展,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以改革开放为主题,歌颂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巨大变化和发展,展示新疆各族少年儿童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努力学习,幸福成长的崭新面貌,歌颂各族人民大团结,展现新疆壮丽风光的多彩的民族风情。
二.参赛人员范围:凡年龄在17周岁以下的作者均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人员组别:幼儿组3岁--6岁
                                 儿童组7岁-10岁
                                 少年组11--17岁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幼儿组、儿童组绘画形式不限,少儿组绘画形式包括中国画、水彩画、素描、漫画、蜡笔画和书法。书法作品的书体不限。
       2、美术作品一律要求为4开纸,国画作品为3尺以内,书法作品不需装裱,摄影作品为12寸,所有参赛作品在作品背面沿右下角边沿正楷书写:标题、规格、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指导老师姓名。
     报名时间:2006年4月4日-4月20日
     报名地点:太原路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0991--7924556
                                                                                                                     太原路社区居委会
                                                                                                                           200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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